法律问答

企业合并后职工如果不签署新合同书有赔偿没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8 15:2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又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控股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B企业,即是说合并双方,只是A取得了B的控制权,A能够对B的生产经营作出决策,但B仍然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
    2.吸收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A企业,即A取得了B的全部净资产,并将B的资产、负债全部并入自己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B企业法人资格消失。
    3.新设合并:意味着A企业+B企业=C企业,即使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取消,重新注册建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
  • 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看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合并后新单位、法人除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
  • 原公司解散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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