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应该如何赔偿,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如果公司要搬迁的,劳动者愿意去的话,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到新的地址上班的,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并且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
规定赋予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劳动者的权利。故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并不能直接依据该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