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的房子,但是外公,外婆,去世了。现在只有外孙女的户口在上面。外孙女成年了,但是北京没有其它住房,工作远出去租房住,但是原来这间房管所的房子外公外婆的其中一个儿子居住。他自己本身有房子,为了占房一直住着,这样的房子怎么分配,如果拆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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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平均分割。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
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故必须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上述行为,女方才有权利要求男方赔偿,若只是偶尔一次的婚外性行为,男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因为这样的行为还不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况。
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离婚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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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续要到
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
遗嘱继承,二是
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
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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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分房子,例如,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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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