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在我们村买了一套二手小产权房,房东是本村村民,和房东签了买卖合同,但是他说当时买房子的合同找不到了

2019-01-11 08:3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签约后应对房东反悔的对策:
    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3、为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
    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购买。
  • 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
    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 购买小产权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
    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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