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公司所有资产(土地、房产)以100%股权转让给我公司,现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需要的手续是

股权
2019-01-11 15:0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股权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 办房产转让手续费应是:  卖方税  个税(按差额20%或全额核定)  土地增值税(按全额1%或累进抵扣计算征收)  印花税(合同价的
    0.05%)  买方税  契税(合同价的2%)  工本手续费(卖方只需手续费)  
    1.契税:现行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为
    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  
    2.所得税: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有的地方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也有上两种情况2选1的),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是卖家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3.印花税:90平以上的按成交价的万分之五计征!90平以下免征。  
    4.其他:如登记费、工本费等小额支出。
  • 股权转让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转让人、受让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转让人、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证明活动。  
    (一)出让方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股转让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出资协议、资金进帐单、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  
    2、公民个人股权转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股权为共同所有的,应由共有人的共同签订转让合同。  
    3、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  
    4、股权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的材料: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公民个人受让的,应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三)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定的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转让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出让、受让方当事人的名称;  
    2、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转让股权的方式和依据;  
    4、被转让股权的种类、性质、状况;  
    5、被转让股权凭证的数量、面值;  
    6、转让价款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7、违约责任;  
    8、合同、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  
    9、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告知事项:  
    1、国有股股份转让给集体、个人等非国有经济组织时,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政府批准;  
    2、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内部职工的股份(除辞职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后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3、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股份时,后者不得购买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设立的公司,其股权转让范围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三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后在任职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并经董事会同意;  
    6、有无共有人、是否设定质押;  
    7、有关税费的缴纳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收费标准  办理股权转让公证,按标的额的3‰收费。

  •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