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在编职员,从2003年9月至今在学校里担任计算机机房的维护及维修工作,现在因工资太低自己辞职,学校是否补齐9年的社保,按什么标准补齐?另外,学校是否要补偿9个月的工资,9个月工资是按全日制补偿双倍工资吗?学校是否给予其他的补偿?如果走法律程序,我需要递交哪些证据?

谢谢各位律师。

2019-01-11 15:0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倍工资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补偿
  •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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