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一方在成都买房,结婚后另一方打算在成都买房,还能买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

2021-05-22 15: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个例子:
    1、领证后,男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即该房屋即属于子女夫妻的婚后财产。
      
    2、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自己子女的婚后个人财产。
      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是属于第二套房。原因在于目前的购房政策是以家庭为最小购房单位,夫妻双方结婚后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 要符合相应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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