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告诉讼离婚,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坚持离婚,则婚生六岁女孩的抚养权归被告,原告不同意抚养权归被告。法院一审判不予离婚,理由是原告称夫妻感情破裂无实质证据证明。现原告不被告不知情私自将双方共同的婚生女儿[小孩正在读书接受教育]转移到外地,准备放弃这边的教育环境,到外省给小孩找学校上学。小孩自出生以来,一直是双方共同抚养。原告到外地后要重新找工作重新租房重新找私办学校。所以,作为被告,可不可以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不改变学习生活环境为由起诉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离婚,且抚养权归被告。因为只有这样,小孩才能回到她熟悉的学习生活环境。如果行不通的话,有什么办法解决?与原告协商沟通均不起任何作用。

离婚
2019-01-11 20:5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