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禁止转让票据和禁止转让背书票据

票据纠纷
2021-05-24 18:5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拒绝付款的票据不可以背书,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背书的作用是用来进行票据权利的转让,被背书人通常是为了取得票据权利。
    所以在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时,被背书人就无法取得票据权利
  • 依据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背书即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 你好。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法律效力是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据债务人同意。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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