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在一家国有企业的对外合作单位工作。我怀孕四个月了,合同期是一年。现在已经半年了,单位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25 19:3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半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等
  • 个人主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只有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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