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2015年10月12日起,该公司仅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再也没有签订过任何合同。该公司已经偿还了35天的工资,从来没有给过工资单。我在上个月8月16日递交了辞呈。该公司一直在拖延,理由是招不到人。我可以给仲裁公司加薪一倍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仲裁
2021-05-27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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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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