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缺陷产品侵权,所有中间经销商都有连带责任吗?

2021-05-27 11:2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瑕疵 定义: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或不符合以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和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示的明示担保条件,但不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责任构成:从性质上来看,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是由于买卖合同中卖方(销售者)违约造成的,属于违约责任。卖方应当承担三包(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责任主体:瑕疵担保责任由销售者承担。
    2、缺陷 定义: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责任构成:缺陷损害赔偿是一种侵权责任,对生产者实行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存在缺陷、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实行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的一方如果没有责任,可以向有责任的一方追偿自己垫付的赔偿金。
  • 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但是不存在连带责任的问题
  • 得结合具体合同内容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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