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独资企业需对债务负连带责任,为什么一个人出资的公司却不用负连带责任?

2019-01-13 17:49: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代理中存在的连带责任:  
    1、本人与代理人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7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与第三人的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企业债务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2、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解散后,投资人仍需要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 1、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债务负有同样的偿还责任。即连带责任人之间的责任是完全相同的。
      
    2、连带责任人之间不分份额,不分先后,都负有承担责任、偿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全部连带责任人要求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向任意一个连带责任人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3、另外,如果各连带责任人之间对内部份额有约定的,某一连带责任人在向债权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根据内部约定向其他连带责任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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