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你好。我的朋友中午下班去吃饭的时候,在工厂内摔倒死亡了。工厂有责任赔偿吗?

2021-05-28 09: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 工人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有权获得工亡赔偿金;如果工人的死亡与工厂无关,工厂也不存在过错,那么工厂没有赔偿义务
  • 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呢?若非事故全责或主责的,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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