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柳州市荣军路租了间房子,刚租的时候房东说最少要租半年,不然就不退押金,现在租还不到3个月就不想继续租下去了,但是房东不退押金,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018-07-21 19:4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房屋租金纠纷中,退不退押金是向来比较常见的,租客与房东之间除了明确知道哪些情形房东不退押金和哪些情形房东必须退押金之外,还要知道起诉维权所需的证据和流程。在过程中有不懂需要协助,且涉及金额比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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