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们关于开发商延迟办证违约金的问题??我有06年12月底买的商品房现房

按照合同第15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等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1.2.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产证,费用买受人自理。?

按照规定180天期限07年6月底之前,就应该将办理权属等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但是现在开发商才通知我们要办理房产证,?找他们问关于延迟办证违约金的事情?,他们说合同上面有写我们只是负责协助办理房产证,你们业主完全可以自己去办理,但是房管局说你们商品房集体办理完,才能自己办理,商品房是集体办理的。现在开发商不支付违约金

我们能不能起诉他,?胜诉率多高?,盼回复~~

2019-01-14 01:2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
    1、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
    2、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开发商违约,法院必须先要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然后再作出相应判决,最后法院以该判决书作为执行的依据。
    因此,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而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如果法院支持了购房者的主张,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支付违约金。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
    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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