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隐名股东认定的相关判决

股权转让
2021-05-31 09:1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代他人持有股权者,不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对公司实际出资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的出资人,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
  • 隐名股东资格认定: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无违法行为。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 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
    隐名股东是指在以一方名义出资,另一方实际出资的约定关系中的实际出资方。此种约定的效力应区别两种情况对待;
      
    1、其他股东不知情时,该约定对公司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人不得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只能先提起确权之诉。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并且办理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的;或者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规定的情节,可确认实际出资人享有股权,但应责令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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