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刚买了一个没有预售证的房子,说是现售房,首付已经交清了,但签的是认购协议不是购房合同,说是几个月后交楼的时候再签购房合同再网签,说房产证到时候交楼贷款银行会一起办,请问这个风险有多大?

2019-01-15 09:08: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商品房销售的方式之一,与商品房现售相比,有以下区别:
    1、房屋标的在出卖时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设中尚未竣工;
    2、预售商品房大多是房产商已确定的地段、楼房、面积及辅助设施而标明每平方米的房屋价格,购买者只是按房产商所表述的种种条件而在其中选定;
    3、预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为,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屋价款;
    4、在程序上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予公证。
  • 开发商的责任,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房子没有预售证不可以买的,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收取购房者的房款的行为是非法的,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证之前的买卖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n《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 一般来说,新建房屋开发商是统一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然后给业主们开具相关收费发票。想知道开发商提前收取契税、维修基金是否作为办产权证之用,可以通过向其索要发票来证明。
    此外,业主可以自行办理分户产权,但需要开发商先办理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通过确权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这个过程只能开发商来办理,所以业主须确定开发商是否对一期工程进行了初始登记,这样才有利于房产证的办理。
    具体情况还是咨询下当地相关部门在做打算,避免浪费人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