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满17岁,租房子,签了合同,但是房东并没有拿租房合同去做公证,那这个合同有效吗?

公证
2019-01-15 10:2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