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中国的公司,C市仲裁委员会对我们两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但后来我们公司发现裁决作出时,乙公司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我们公司遂即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请问法院受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裁定?

仲裁
2018-07-22 04:2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合同纠纷与仲裁不同如下:
    (一)受案范围不同。诉讼的范围原则上不受限制,即任何纠纷通过其它手段无法解决的,均可诉诸法院;仲裁则不然,其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
    (二)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当事人的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管辖;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诉讼只能向法定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无权选择其他法院。
    (三)程序不同。仲裁的程序由当事人约定,既可以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也可以约定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还可以约定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程序灵活,一裁终局;诉讼只能由法院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两审终审;
    (四)开庭审理原则不同。仲裁开庭审理是以不公开为原则,公开为例外,这样更能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但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诉讼则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外,均公开审理;
    (五)裁判根据不同仲裁与诉讼有的不同点仲裁与诉讼有的不同点。仲裁是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则可按仲裁规则或当事人的约定,国际惯例和商业习惯等作出,甚至可以在裁决中不说明理由。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相对比较严格。
  •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  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amp;quot;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amp;quot;《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