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2021-06-01 14:1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看具体被解聘的原因,有的不可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投诉若符合条件,会受理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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