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30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