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一个县级单位的人员?从2008年到2009年和我们单位?就是当时的食药监局?签订的劳务合同?还有工资定级表?都订我们为自收自支人员??当时我们单位是垂直管理??2010年单位下划地方管理?我们七人跟公务员一并划入涞源县?但由于当时下划我们单位没有事业编制?县里就一直没有接收我们七人?2012年?因为原防疫站职能划转到食药监局?单位成立食品保化监督所?该所为事业单位?县里以没有空编为理由?依旧没有给我们入编?却在当时新进三名事业编制人员??2015年12月?原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时为其余两个单位没有编制的人员全部入编?我单位7人依旧没有解决?从签订合同起?工资和保险一直到现在就没有解决?我们从县信访?市信访局?省信访逐步上访?却依旧没有结果?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9-01-15 20:1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业单位正式职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要交费,是否签订合同并不影响。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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