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国有企业单位??因国外有项目单位派遣我去工作??我同意报名参加??在最后出国前也没有定薪资待遇 还有类似什么补充协议的东西??我决定不去??公司以此为由??不服从单位组织调度??开除职工??职工可以索要赔偿吗在最后出国前也没有定薪资待遇 还有类似什么补充协议的东西??我决定不去??公司以此为由??不服从单位组织调度??开除职工??职工可以索要赔偿吗?我是国有企业单位??因国外有项目单位派遣我去工作??我同意报名参加??在最后出国前也没有定薪资待遇 还有类似什么补充协议的东西??我决定不去??公司以此为由??不服从单位组织调度??开除职工??职工可以索要赔偿吗?

2019-08-10 12:25: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除要看原因,若是法定原因,则拿不到赔偿。不是法定原因,可以拿到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赔偿金。补偿金是开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应该是合同上写明的工资,税前工资。
    至于补助,若有写如合同内,则可以拿到。
  • 被单位开除,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支付,解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劳动关系(辞退)的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严格而言,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与合同的变更协议不同,但实务中订立的以“补充协议”为名的协议,其实质内容却常是合同的补充并有变更。因此,在签订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 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开除员工的,通常情况下,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参见《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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