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能归还本金,只付了合同规定的借款利息 ,在原合同上续写下一期还款日期,这样合法有效吗?

2019-01-15 21: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民间借款合同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内容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借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民间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民间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5、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即使没有担保或抵押,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可以凭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强制履行合同。
  • 贷款买房还款日期如何确定?贷款批下来后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般会有2种情况:一是本月放款当月还款,二是本月放款次月还款。结案后,柜面会通知您领取放款材料,其中银行发放给您的相关告知书,会告知您的还款日和金额。
    建议购房者详细咨询放款银行。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具体还款期数和还款日等按合同约定执行,借款人应自发放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最后一期本息按合同规定的到期日归还。
    合同约定的还款第一期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其他期次应还利息按月计息。
  • 我国法律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从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立法精神是以自愿为原则,充分体现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但是对高利率没有明确的解释,对什么属于高利率等也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利息纠纷的处理各地法院理解和认识并不统一,适用法律、保护的程度也不同,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法治的统一性。
  • 借款合同到期,债务人仍不还钱的,当协商解决不了的时候,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只有在诉讼时效内的请求,才会得到支持。如果不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那么在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贷款人的权利将变成道德上的自然权利,不能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另外在起诉的过程中,有需要的要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在操作的过程中有不懂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