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7年买了单位的房子,属于集资建房,单位是国营单位,土地是国有土地吧。但是还没有房产证,说是2011年下半年发证,现在只有大证。然后我这里据说要拆迁,全部进行改造,建小高层。所以请问一下,如果拆迁,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能不能回迁?

谢谢

2019-01-16 01:3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能获得补偿吗?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没有产权证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各种证件齐全,只是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这种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就不必担心了,房屋属于合法建筑。依法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缺失的产权证不必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时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缴纳的费用。
    第二,证件或手续不齐全的违章建筑
    在此情形下有些还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补偿费用。
  • 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俗称“小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个证书,商品房转让时也必须同时出具这两个证书。目前,全国有的城市采取两证分别发的办法,有的采用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的方式。 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得到法律完全的保护。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会有以下影响:
    1、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法律确认,无法判定所购房屋用地是否合法;
    2、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因其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
    3、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能上市出售
    4、没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证,住房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贷款,而且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权有被原土地使用者抵押的危险等。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 在购房合同纠纷中,如果房屋中介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不向购房人交付房产证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中介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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