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范围

抵押担保
2021-06-06 10:54: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抵押权的本质特征不在于其所担保的债权为将来的债权,而在于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特定债权,且具有最高限额
  • 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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