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想请问我借钱给别人,别人用房子抵押,房子是新房子,我从售楼处签的购房合同,现在那人不还钱,我可以怎么办?

2019-01-16 20:1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房子借钱,还不上怎么办?
    抵押权人可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实现抵押权,并就该房屋优先受偿。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房产抵押贷款申请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在线贷款:?hijf88
  •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 全款购房合同是可以贷款的。办理现房抵押及期房抵押的须到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材料如下:
    1、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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