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成交的是二手房,中介公司说的房改房,就是房产证写着48.37,但是实际面积中介公司说是68平米,房房东要价61万,中介公司说是能商量到58万,就把那斡旋协议就签啦,最后中介谈成,但是我说这个价格太高,拒绝他这价格,我想让中介继续谈,可是拒绝,不行就把斡旋金退给我,中介拒绝,还有就是房子多大平米,我也不太清楚,但是也么给我具体证明这个数字咋出来的,,像这种斡旋咋样退还

2019-01-16 20:45: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买卖与房东直接交易的流程:
    1.买方核实卖方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双方商定房屋成交价格、产权办理、交付时间等事宜;
    2.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交纳第一笔房款(一般为三成)给卖方。
    3.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房屋交易申请手续,经管理部门查验后,对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
    过户当日买方付给卖方六成房款;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逐级申报工作,在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易双方进入办理立契手续流程。
    5.缴纳税费。
    6.产权过户手续办理。
    双方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会拿到一份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凭此单到发证部门领取新房本。
    7.若是贷款买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征信,评估房屋,确定买方贷款额度,批准贷款。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卖方结清所有物业费后正式交付房屋给买方。
  • 怎样能买到价格实惠的而二手房,  
    一、怎样能买到价格实惠的而二手房  
    1、多到几家房产公司和楼盘去看,多比较,不要相信销售人员的话。多看房产方面的讯息,特别需要政府政策的因素,这可能影响房价的走向。  
    2、要买现房,不要买期房,因为拥有现房的房产商和炒家已经积压了很长时间,心里非常着急。现房房屋质量可以观察。最近一个月许多过去已经卖完的楼盘又重新开始销售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3、针对房产商和炒家开出的房价一定要大胆砍价,可能他们会说你乱砍价,不要理会他们,你只要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他们会打电话找你的。五六年前房价没有恶炒的时候,买房就是这样的。完全是买房者说了算,今天买房市场又回来了。  
    4、你到房产中介商那里,千万不要与中介商的销售员多费口舌,一定要直接与房主沟通,因为房主是最急需抛房的人。千万不能自己先着急,当然这个杀价是比较了目前同类型房的平均房价基础上的。  
    5、看附近房屋的价格,与附近房屋的价格做比较,考虑到房屋的楼层,修建年代,装修情况,综合做出比较。  
    二、购买二手房后不可不知的户口知识  
    1、在交易之前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如果派出所仅限本人调取户籍材料的话,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如果卖方拒绝配合的话,则房屋的户口即可能存在问题。  
    2、会不会影响自己落户。以前根据相关规定,出卖人房屋上有户口如果不迁出,买受人是不能落户的。这对买受人是极不公平的。如我买房子就是为了落户的,以便更好的工作、求学的,但却因为出卖人拒绝迁出户口,就不能落户了。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利益,现在规定是即使出卖人没有迁出户口,买受人也可以落户。  
    3、会不会影响房屋再转让。答案是肯定的会影响。你卖房子的时候,如果房子里面只有你自己家的户口那还好办,你迁出就可以了。如果房子里还有上家的户口,甚至上上家的户口懂行的人一般是不敢买这种房子的。即使你承诺你能把所有的户口都迁出,买受人也不一定敢买。  
    4、会不会影响房屋征收补偿。对房屋征收补偿款没什么影响,但对购买拆迁安置房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 二手房买卖房产证办理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手续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三天左右受理后,会有房管员打电话来核实情况,约买卖双方到该房屋进行测评,确认交易。
    2、根据房管员给的房屋评估价格来定相关费用的收取金额。
    3、在买房跟随房管员到该房屋测评时候,可以要求卖方出具该房屋的各种缴费单据进行核对清费。
    4、房管员就会告诉你哪天到房管所办理后续的手续,包括哪天需要买方(或买卖双方)到房管所办理手续交费,哪天拿证等。
    此过程允许办理人请专业办件人员或单位出面代为办理
    5、如果要贷款买房则需要至少跑三次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 在二手房买卖协议中只要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都会具有法律效力的。买二手房协议无效的情形: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
    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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