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与买方和中介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写明买方支付我一万定金,但是签订合同后并未支付,现在我又不同意卖房了,想毁约,如何能将我的利益最大化?协议是在我与其他中介签订限时代卖合同期限内签订的,并且签署的三方协议上有多处涂改,可以视为无效吗?

2019-01-17 12:4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最长不得超过6月;工作内容可以规定劳动者从事某一项或者几项具体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类或者几类工作,但都要求明确而具体。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列为约定解除条件,借以逃避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义务。

    如果劳动者家庭驻地离工作单位特别远,在合同中还应有食宿的解决方案。由于国务院目前尚未对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对于企业高级职员来说,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据法律参加社会保险,这并不是合同所能约定和双方所能协商解决的,但双方可以就医疗、养老和人生意外伤害等补充商业保险订立相应的条款。
  • 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购房定金的支付比例

    从《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购房定金在法律中有明确的条款来规定的,因此购房定金的交纳比例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那么,如果购房定金约定的比例超过了20%该怎么办呢?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也就是说,如果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也就不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了。因此,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一定要注意金额的比例,超出比例的部分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定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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