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哥哥有一套分期房子,他把房子卖给别人了,别人尾款全部付清了,总房款还差我哥哥两万块钱没支付,现在房产证下来了我哥哥又拿房产证抵押给高利贷公司了,哥哥用房产证和高利贷公司在房管局那边已经备过案了,现在我哥哥高利贷还不上了,本人不去高利贷公司能在房管局自动过户吗?如果两边都起诉,我哥哥会被判刑吗?会判几年?

2019-01-17 14:5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房屋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
    2.根据银行贷款流程,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银行发放贷款。
  • 按揭方式买的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不可能再抵押。
    一次性买的房子,合同备案后也不会再抵押。
    这两种房子办证,因为没有开发商了,需要找政府。
    其他房子可能抵押给担保公司了,除了办证手续问题,还要找政府解决抵押问题。
  • 从高利贷的名称我们知道高利贷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贷惊人的利息成本,决定了它长期以来的“非生产性”特点,即借高利贷的目的不是为了扩大再生产或投资,而是为了保证生存。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如此。
    现代社会也没有太多改变,尤其在农村。
      借高利贷者的消费主要用于天灾人祸用以果腹、治疗疾病、婚丧嫁娶、子女学费、偿还旧债、生意资金投入。借贷者是普通社会大众的一员,对于借贷这一民间借贷关系来说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
    反而是高利贷的高利率让借贷者饱受苦痛,如果诉诸法庭,对借贷者借钱时约定的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是不支持的。但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需要说明的是,正因为高利贷的“高利”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面对借贷者不还钱,放高利贷者不会采取法律途径要债,而是以自己的势力采取违法手段强迫借贷者还债,这不是普通百姓能承受的。
    因此,如果因为高利贷而受到困扰,不妨借助法律的力量使自己不受迫害。另外面对放高利贷者是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最好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建议下度过难关。
    综上,因为四倍以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这就要计算你已经还了多少钱,与四倍利息的差距是多少。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简单来说,你被骗或者是被胁迫借了高利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不成立,也就是说,不需要还钱。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借款人借钱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赌博,在赌桌上找人借了高利贷,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违法行为产生的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被高利贷催债,借款人可以主动向警方举报,如果警方查明属实,那么这些非法债务会得到免除,借款人就无需偿还。
    但要注意的是,赌博是为违法的,借款人要为此负法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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