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朋友因为没钱偿还高利贷,把房屋抵押给了高利贷,怎么才能要回来房产证?谢谢!

2019-04-25 10:57: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你朋友并没有还款,因此,你的担保义务并没有免除;现在还存在担保关系;担保公司依据你签订的担保协议和《担保法》的规定可以收你的房产;你如果要免除自己的责任,可以先将你朋友所欠的房款还上,然后再向你朋友追偿;或者是你让你朋友重新提供新的担保,然后再和贷款公司协商免除你的担保责任;还可以就担保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担保合同无效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房屋典当中出典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2)目的不同。;
    设立房屋抵押,主要是以房屋作抵押物来保证债务的履行;设立房屋典当,对出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金,对承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当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3)性质不同。
    典权是独立权利,是用益物权。抵押权属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屋抵押中,抵押房屋不移转占有,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房屋典当时,要将出典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4)风险承担不同;
    出典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其风险责任由典权人和出典人分担,典当关系归于消灭;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抵押关系消灭,但债务人仍应负清偿债务或重新提供担保的责任。
    (5)法律后果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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