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一)即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即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用人单位即无过失性解除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五)即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六)即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可统称为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七)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得相互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