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10月底在深圳钱包被盗,身份证及社保卡丢失,当时立即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本人为深圳户口)登记挂失(派出所没有提供挂失回执)且补办,并且在南方都市报有登报发表了遗失声明,当时我没有报案,因为派出所人员不予受理,但过了一个月我发现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开办了信用卡,我立即报了案且将冒办的信用卡(信用卡未开通)注销掉了,我想请问各位律师以后再有人冒用我身份证开办信用卡并且透支,如银行向我追讨欠款该怎麽办,因透支而未还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银行是否应该负责清除?

2019-01-18 10:1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不仅要跟银行联系,还要积极还款才行。刑法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办理信用卡的证件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2、工作证明(工作证或相关人事部门证明,基本要求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收入证明(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若自主创业则需要工商执照复印件及交税证明)。以上是办理信用卡最基本需要的材料,同时如果能够提供自有房产证或自有车辆证明则更会大大增加办卡成功率和提高透支额度。
  • 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含当日),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若用用信用卡在p2p借贷平台办理贷款并且透支的,按照一般的信用卡透支进行处理。
  • 信用卡欠债要及时还款,若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还款的,可能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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