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再婚我老公每次吵架就说离婚,我一直没同意,给他结婚时他什么也没有现在有车有房他说离婚一分钱都不给我

离婚
2019-01-18 10:51: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吵架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的,可以离婚。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婚姻法》第32条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
    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
    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上家暴一次就可以离婚。但家暴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标准和解释,只要符合法律上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