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7年7月4日。本人驾驶摩托车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四川德阳人,当时在四川红原县发生交通事故,汽车车主为当地人士。当地交警判本人为负主要责任。其实客观来看当时双方都有50%的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本人左小腿多处骨折,至今无法行走。并且眼睛受伤视力受损。而对方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现在本人医药费全由伤者个人垫付。现在对方肇事者更改手机号码,企图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无法联系要求其赔偿。请问本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讨回自己应得到的赔偿? 07年7月4日。本人驾驶摩托车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四川德阳人,当时在四川红原县发生交通事故,汽车车主为当地人士。当地交警判本人为负主要责任。其实客观来看当时双方都有50%的责任。<p>交通事故造成本人左小腿多处骨折,至今无法行走。并且眼睛受伤视力受损。而对方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现在本人医药费全由伤者个人垫付。现在对方肇事者更改手机号码,企图逃避应负的法律责任,无法联系要求其赔偿。<p>请问本人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讨回自己应得到的赔偿?

2018-07-22 13:5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购买商业险的话建议购买商业三责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车损险的话保障本车,车上人员险保本车上的人,不及免赔能在你负全部责任时全部赔偿。

  •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