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请问我们公司如果聘用了还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我们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18-07-22 14: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赔偿金,根据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劳动者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和劳动法规定来进行判断赔偿金额,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赔偿金的,非过错性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而且还有一个月的待通知金,以下为详细解说,可供参考。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
  •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期内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不履行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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