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在农村,我给两个儿子造了一幢连体房,三层,但两人共用中间的楼梯,大儿子取了同村媳妇,他们平时在金华城市打工多年,为了小孩的教育,在金华城里购买了房子,(买的是我女儿的房子,优惠5万元卖他,房产证上是媳妇名字)并且把媳妇及孙子的户口迁移到城市,2年前儿子去世,下葬当天媳妇及她们父母一家即宣布:因为一个人带孩子,因此,因买房而向我借的4万元不还了,向她自己父母兄弟借的4万已经还了。因丈夫生病向我女儿借的5万元治病钱不还了,收到的礼金3万以后要还情,所以要存着,保险赔款4万要给儿子上学用全拿走了。因此关系搞僵了,媳妇3个月后即找了男人,现在要求把自己、儿子、男人户口迁回农村儿子的房子里,我拒绝了,若迁回,以后与小儿子将争吵不断,但对方农村的房是留给孙子的,应该让她迀回,怎么办?

2019-01-18 13:4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处理。2 、离婚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
  • 户口是要转了才会变的,在城市购房只是证明你有居住权,但是无法享受城里的好多福利待遇的,这正是我们好多中国农村人渴望城市户口的原因,很多大城市都拒绝外地户口进入或有条件的进入,只有深圳是最开放的,只要你买房了,登记一下就可以转,如果你不转那正是他们所希望的.这样政府可以减少财政呢(当然是很多有你想法的人才会奏效)转户口是去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
  •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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