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了,但是老板就是不和我朋友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经过老板同意?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2 14:1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所以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的一些变更原则——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我们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  
    三、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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