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点寄出的货物到目的地破损,在快递发出去快递点已经和寄件人表明保丢不保损的前提,寄件人并无申请报价,最后物流途中物品损坏,快递公司却要求快递点赔偿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1-06-16 09:55: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们在填写快递单时,通常默认已经与快递公司签订了《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其中有保价条款,约定了保价赔偿数额及未保价赔偿标准,通常保价商品赔偿的原则为保价价值范围内进行赔偿,未保价商品则为快递费的五倍至八倍为限。由此可见,选择保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寄件人的损失
  • 快递破损后双方的约定的按约定确定赔偿责任,无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来。具体而言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快件赔付的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 赔偿标准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
  • 是否能够证明快递价值是索赔的关键。消费者在寄送价值较高物品时,保留好发票等证明价值的材料,同时可以采取对打包过程进行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寄件时尽量选择保价,一旦出现快件丢失或毁损,可依法向快递公司申请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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