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少女17和成年男23非法同居可以告他诱拐未成年少女吗?

2019-01-19 10:28: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综上所述:  少女未满14周岁,且男子明知其未满14周岁,那就构成强奸罪。
      少女未满14周岁,但有证据证明男子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不构成强奸罪。  少女已满14周岁,双方自愿,不构成强奸罪。
  •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 非法同居该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关系。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的是否有效的问题较为繁杂,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主体资格具备,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就可以产生约束力,即签订后就必须遵守。但在订立时要注意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不可以以结婚为条件来确认财产的归属。
    例如:甲男和乙女在同居期间订立了这样一个财产协议,大致内容是如果将来两人没有结婚,则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女方所有。诸如此类附结婚条件的财产协议,法律上认为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违背了结婚自由的原则。
    也就意味着即使最终男方没有娶女方,女方也不能根据该财产协议取得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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