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转让协议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 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甲方 自愿将位于金阳新区 《房屋具体位置 (民房)》一处约为240平方米房屋,将此房屋拆迁后的安置房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安置房屋面积及地点(面积为240平方米,其中包括20平方米营业房,不论安置房屋地点位于何地)。 二、本合同中所述的安置房屋为 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合同签定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安置房总价为陆拾万元整(小写:600000.00元整)。四、在甲、乙双方签定协议时,乙方付给甲方房屋定金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整),并以收条为证。剩余肆拾捌万元整(小写:480000.00万元整)于2011年 月 日前付清。五、房屋拆迁后,国家补偿的所有费用(包括过渡费、搬迁费、安置补偿费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扰。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 (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七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 (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七、此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不得被拆迁房或者安置房进行再次转让和其他处分。八、关于违约责任约定:甲方如不履行合同中所述规定,甲方必须按购房款的总价双倍补偿给乙方:如乙方发生违约,甲方不向乙方退还所有房屋付款。八、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拆迁补偿
2019-01-19 10:3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 离婚房子不过户是不是房子就不属于的了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 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 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房屋产权登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鉴证。购房者需在与开发商所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需在使用所购的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鉴证过的购房合同以及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蓝图)、平面图(蓝图)。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受理登记的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二手房办土地证的程序: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  
    5、原权源资料。  
    (三)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护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工本费等。  
    (五)办事程序:  接卷分卷----->审核、填写审批表、实地勘察---->测绘---->报批:处长---->开具《收费通知单》---->用地单位交费---->缮证  
    (六)办事时限:  共24个工作日,不包括测绘、用地单位交费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