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南京市秦淮区人(农民户口),这次由于南京南部新城开发我家在拆迁范围之内,对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政策是,每户有房产证的房屋面积每户是220平方封顶,子女有单独户口本没有房产证的不算单独一户!我现在没有房产证,但是在2010的时候父母(都见在)以赠予的形式公证了80平方给我了,请问这有效吗!
?????2.我家房产证上是占地面积165平方,这个是算建筑面积330平方,还是建筑面积165平方,(证重新换过,原来是建筑面积165平方,现在是占地面积),现在政府只认我家220平方,超出的部分按违建赔偿,请问他们这个合法吗!主要就这两个问题,谢谢,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