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来的租户,因我有一辆车需要停在小区,但是因为小区车位紧张,物业告知我没有停车位,在我入住小区第三年末(2011年)的时候,小区保安告知我,本小区一位业主有一辆停车位,刚好原停车人离开小区,联系后我支付了停车费,开始使用至今,昨天小区物业找到我问停车位是怎么来的,我说明了情况,物业负责人告知我,此车位的主人从2012年一月起就没有支付停车位费用,让我补交上半年的停车费,我说我已经交给车位的主人了,物业的负责人竟然说,那我不管,不交你就不要停在这里,反正车位很紧张,我一听也急了,这是故意要激怒我,要把车位给别人,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物业是做服务的,怎么这样讲话...
消费者维权
2019-01-19 13:30: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