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路占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按照具体的被
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包括了: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被征地人的
社会保障费用。
二、国家修路占地补偿标准
1、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单价为准,各地具体执行。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