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网络诈骗了我28000元,我该怎么处理才能找回被骗的钱?

消费者维权
2019-01-19 19:4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发现被骗了后,马上打电话给银行对骗子账户进行临时冻结。给银行说这个是骗子账户,刚刚给这个账户转了多少钱进去,现在已经报警,需要银行临时冻结这个账户。这样银行基本上就会临时冻结。冻结的时候你问下银行钱还在不在这个账户。
      
    2、银行账户临时冻结后,需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解冻,一般情况下骗子不会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所以骗子现在有80%可能动不了账户上的钱了,除非蠢到极点的骗子才会去银行解冻。就可以报警了,报警的时候说明情况转款记录如有QQ聊天记录都打印出来去报案。
      
    3、报警以后需要走司法程序,这样司法程序需要2天左右,可以取银行查这个骗子账户的开户银行地址电话,可以直接打开户银行电话随时冻结账户,情况可以给银行说明,随时了解账户动态。

  • 1.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冻结对方账号;
    2.迅速用对方账号登录对应银行网银,故意连续输错3次号码,可以冻结其账号一段时间,使其暂时无法取款;
    3.如骗子继续跟你联系,假意没有发现,取得对方有效线索,迅速联系干警提供此线索,以便警方及时确定对方位置,实施抓捕。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构成诈骗罪,同时还要根据当地诈骗罪的追诉标准确定。
  • 网络电话诈骗也要按照诈骗罪的罪名来定罪量刑的,及时报案有可能追回被骗的钱。这种情况应该是共同犯罪,个人犯罪,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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