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宅基地是邻村的,土地证上是我的名字,是在以前买下来的,但在建房时没有办房产证,补办现在也不申批,请问以后遇到征收和拆迁有得补尝的吗?有没有区分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的!是如何补尝?

2019-01-19 21:13: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需要弄明白为啥没有土地证,
    如果是原房主没有办理,或是丢失,需要原房主去办理或是补办之后,再过户给你,没几个钱,
    如果是你住房所属土地是划拨或是集体性质,那就有麻烦,需要你缴纳土地评估价格30%左右的土地出让金,转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办理你的土地证
  • 个人住宅办理房产证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同意办理的,但也有例外如需自己办理,那就需要带上以下的手续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买卖后一个月内持房子买卖合同和别的证件到房地产买卖所处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处理登记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出售合同》等证件和材料。
    买卖双方接到买卖所处理过户手续的告诉后,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图书印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
    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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