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童工处罚标准: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公民可通过什么方法举报雇佣童工
1、拨打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
110、
2、拨打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
3、拨打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4、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工商局举报;
5、登录当地有关机构的网站举报;
6、邮箱举报。
:《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