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保险公司上班,有劳动关系,工资条什么的我都有留,我想问问既然直接是属于劳动合同,为什么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代理合同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0 08:1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工资不能。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个人应缴社保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上年没十二个月按实际月计算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300%,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
  •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jia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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