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对象 还没结婚 正准备买房子 但是我的征信不太好 不能在银行办理按揭 打算用我对象的名字 如果在没结婚之前 我俩分手了 怎么算房子还是我的呀

2019-01-20 10:30: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2、说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中的二十一条规定,你的房子是属取得完全完全所有权的房子,贷款没有还完,银行还有抵押权,不影响所有权的取得,法院可判决所有权的归属。
    3、说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中的二十条规定,对一方主张所有权的房子,应进行评估,法院没有评估直接把原价给你不妥,也不违法。
    4、他并没有隐藏房产,房子作为不动产无法被隐藏,法院认定他隐藏财产证据不足。

  • 1、你是否违约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时间,因你的原因导致未按时付款的,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非你的因素,而是对方或者银行的因素,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则是不合理的。
    2、银行是否有责任要看银行再办理贷款的时候是否存在明显过错,但即使银行有过错,也不能成为免除你向卖方承担违约的理由,因为这不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
    3、如果违约因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会约定预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但20%是不合理的,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活约定明显过高的,你可以要求法院减少或者按照银行存款利息计算。
  • 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加名字。
      一,无房贷的房子遗产继承前/后加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 按揭贷款所购房产,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款,根据合同上的相关条例来办理,开发商违约,错不在自己,可以依据合同条例,要求开发商退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有以下明确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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